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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良玉副总理在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上的讲话(2006年11月23日)
加入日期:2007-2-5 18:13:29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

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在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上的讲话——回良玉

同志们:

    这次全国民政会议,是在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实施“十一五”规划纲要有了良好的起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迈上新的征程的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既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会,又是民政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动员部署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科学回顾总结“十五”民政工作,进一步规划部署“十一五”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对民政工作和这次会议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亲切接见了与会代表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家宝同志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对民政工作的重大意义作了深刻阐述,对民政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民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回顾“十五”,肯定成绩,科学总结民政事业发展的实践经验

    “十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重大成就,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跃上新台阶,城乡面貌发生很大变化的重要时期。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在思想上不断有新解放、理论上不断有新发展、实践上不断有新创造,提出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建设和谐世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和战略任务,有力推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向前发展。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都更加关注民生民利,更加重视社会建设,更加注重公平正义,为民政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五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就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社区建设、村民自治、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婚姻登记等工作,制定颁发了20多个条例和文件,指导、规范和保证了民政工作的开展。新世纪新阶段民政工作开局良好,成就显著,在国家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基本建立,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的保障。全国普遍建立了城市低保制度,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常年救助城市贫困人口2220多万。修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五保供养实现了由农民互助共济向财政保障为主的转变。健全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常年救助农村贫困人口1900多万人。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建立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实现了从强制收容遣送向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重大转变。教育、住房、医疗、司法等救助制度建设也取得了重要进展。注重各项救助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各级政府救助资金预算逐年增加,各地救助管理服务网络逐步健全,绝大多数省(市、区)基本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公平和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等特殊群体得到了较好的帮扶。提高孤老供养标准,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星光计划”,各类老年福利服务设施不断发展。通过完善救助、社区康复、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职工等多种方式,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养育、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相结合的新型孤儿救助制度,实施“明天计划”,不少孤残儿童得到了更周到的救助。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福利发展格局初步形成,显著改善了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生活福利服务。同时,着力引导和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制定实施慈善事业发展规划,组织社会捐赠和社会互助,五年累计接受社会捐款180多亿元,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398亿元,资助社会公益事业,促进了团结互助、平等友爱社会风尚的发扬。

    (三)群众自治组织和民间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党的执政基础和社会和谐的基础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继续深化村民自治,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不断推进村务公开,顺利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基本形成。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积极引导和组织卫生、科技、教育、劳动、文化、法律等服务进社区,不断强化居民自治功能,逐步扩大社区直接选举,普遍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打下了重要基础。重点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制订《基金会管理条例》、规范基金会发展,支持和引导社会公益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民间组织的布局得到调整,结构不断优化,质量有所提高,服务社会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群众有序参与、有效覆盖城乡的社会组织体系基本形成,巩固发展了党的执政基础和社会和谐的基础。

    (四)优抚安置制度进一步完善,国防和军队建设得到了有力的支持。修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较大幅度地提高了抚恤补助标准,各级财政五年安排优抚经费466亿元,确保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与社会生活水平同步增长。制定实施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不断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顺利完成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任务,认真落实军休人员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积极配合部队完成军事演练和重点军事工程建设。这些有效保障了广大复员退伍军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军政军民团结,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不断规范,服务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升。完成省县两级陆地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的扫尾任务,结束了我国陆地行政区域界线不清的历史,制订《界线管理条例》,使“依法治界”成为现实。审慎审批行政区划调整,优化乡镇设置,整合了发展资源,降低了行政成本,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完成城市地名设标任务,启动“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拓展了地名服务。修订《婚姻登记条例》,变登记管理为登记服务,体现了为民服务理念。殡葬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

    总之,“十五”期间民政工作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第十一次全国民政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实现。可以说,社会救助更加有效,福利服务更加优质,基层民主更加广泛,优抚安置更加完善,民间组织发展更加有序,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更加规范。民政工作在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了重要贡献。

    五年来民政工作取得的成就,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结果,是各级民政部门扎实推进、全体民政工作者奋力拼搏的结果。五年来,全国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基层的同志,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恪尽职守、勤政为民,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进千家万户,把民政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民政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和奉献精神,我们要充分肯定并加以发扬。借此机会,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民政战线的全体同志表示诚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民政工作的实践,有不少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坚持和完善。

    一是必须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发展大局。这是做好民政工作的关键。只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紧密结合党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找准结合点、切入点,着力解决中央高度重视、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民政工作才能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发挥重要作用,取得应有的地位。

    二是必须始终突出为民解困的主题。民政工作业务多元、头绪复杂,突出主题至关重要。为民解困,是党和政府重点关注、感情所系,也是民政工作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只有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把着眼点高度集中到“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上,优先安排、重点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民政工作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人民的肯定。

    三是必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工作的群众性、社会性很强,做好民政工作,需要社会力量的有力支持和广泛参与。只有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政府在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不断加大社会开放度、增强社会透明度、扩大社会参与度,积极引导和吸纳社会力量参与,聚集和整合全社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才能不断壮大民政事业发展力量。

    四是必须坚持改革方向和制度创新。改革是民政事业发展的动力,制度建设是做好民政工作的保障。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情况,只有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用改革的办法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适时调整完善有关政策,注重制度创新,形成长效机制,才能保证民政工作紧跟时代前进步伐,不断取得新的突破、新的发展。

    五是必须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和能力提升。民政工作直接服务于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必须要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只有心中装着群众,深入基层,为群众解难事、做好事、办实事,像周国知、谭竹青同志那样,成为人民群众感情上的贴心人、呼声上的代言人、权益上的维护人,民政工作才能真正履行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职责。同时,能力建设是民政工作的基础,只有不断提高民政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才能保证民政事业持续发展。

    在充分肯定民政工作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民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还不够适应;民政经费投入、社会救助标准和保障面、社会福利设施状况、部分救助对象和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等,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够适应;法制建设滞后,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还不够适应;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与日益繁重的发展任务还不够适应。我们要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解决,不断提高民政工作的水平。

    二、统一思想,与时俱进,充分认识民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时代在前进,形势在变化,事业在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愿望。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科学揭示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深刻分析了当前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全面部署。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把中央的战略部署落到实处,为此必须高度重视做好民政工作。这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既是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的基础,也是实现社会安定有序的基石,民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基础作用。应该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民政的职责将更加重要,任务将更加繁重,作用将更加突出。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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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返回顶部】 【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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