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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水成河,发展战略伙伴关系的志愿者——西双版纳州妇女儿童心理法律咨询服务中心
加入日期:2007-1-22 14:44:29     

    位于中国西南边陲的西双版纳是一块美丽富饶的土地,在这个近二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生活着八十万汉、傣、哈尼、布朗、拉祜、瑶、基诺等十三种民族。

    随着西双版纳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尤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一些历史上相沿成习的社会问题进一步凸现出来,一些社会丑恶现象又沉渣泛起,一些新的社会问题不断出现。如妇女儿童受歧视、家庭离异、单亲家庭、辍学、青少年犯罪、拐卖妇女儿童、吸毒等。而妇女和儿童首当其冲地成为这种社会变革中的弱势群体和不幸的遭遇者,他们迫切需要得到社会的理解、关心、支持和救助。同样,当越来越多的人们在享受人类文明进步成果的同时,也更加关注各种社会问题,更加同情社会弱势群体的不幸,更加要为社会的公平公正而努力。

    为了让这些弱势人群和不幸的遭遇者能够找到一个专门的机构寻求帮助。1997年3月,在州司法局、州妇联牵头及英国救助儿童会资助下,正式成立了西双版纳州妇女儿童心理法律咨询服务中心。

    1999年,为了更真实有效地反映社区妇女儿童的权益需求,争取更多的支持,中心逐渐向具有中立性、独立性、灵活性的民间组织方向发展。为了对社区公众负责,成立了由司法、妇联、教育、民政、公安、卫生等单位组成的中心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协调、支持中心的工作。

    由于妇女儿童维权事业发展的需要,2002年中心通过法定程序在州民政局正式登记注册,成为独立的公益法人,并加入了中国民政部的社会工作协会及全国的民间法律援助网络。

    中心的使命是减少和消除对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妇女儿童的歧视、不公正和忽略,使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的妇女儿童有一个安全、平等、美好的家园。其价值取向是公平、公正、诚信尊重。

    由于中心服务对象的特殊性问题,在寻求人力资源的支持体系,组建具有边疆民族地区志愿者团队方面,一是核心志愿者团队,是在中心任职多年,认同中心文化的人员共17人组成。二是技术支持志愿团队,主要来自于认同中心文化,但不能保证充分时间供给,提供督导和资金支持的本地法律、健康、教育、企业界人士等人员共30人。三是网络支持团队,来自于司法、妇联、公安、教委等基层成员,从市区到乡镇形成了一个有200人组织的网络支持团队。这些志愿者能深入了解社区的妇女儿童问题,并能全力以赴的投入工作,经过中心近九年的工作实践,在志愿者工作方面有着自身特殊的实践经验:

    一、立足实际,整合边境妇女儿童维权人力资源系统

    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妇女儿童的社会救助工作,最为缺乏的是人力资源。由于妇女儿童维权工作量的增加,中心原有的资源系统已经不能应对社会变迁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为了尽可能地提高社会救助的可及性,中心在人力资源的整合及开发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尝试。(一)在体系内开发志愿者团队。中心本身是从政府机构内逐渐独立发展起来的民间法律援助组织,与政府许多机构特别是司法、妇联、教育、民政、公安、卫生等六部门有天然的联系,并在机构内被授权于将分散、游离的维权机构整合成一个整体。在中心管理委员会的协调和监督下,这些目标吻合或相互交叉的司法、妇联、教育、民政、公安、卫生等部门的人员已经呈现联合的趋势,构成了中心的支持网络。在各行政救助文化与中心民间志愿、公益文化的交织碰撞中,志愿精神文化逐渐被认同。成员社会动机出于履行自身的法定职责外,有了助人自助的内容,也就是能够用心去体惜目标人群之疾苦,并志愿地为社区妇女儿童而工作。(二)在项目过程中发展的志愿者。中心项目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倡导和推动的过程,无论是中心的个案援助,还是社区预防干预或联合性的调查研究。这种以社区为主体的参与性行动,使项目的相关利益者在整个过程中体验了人与社会的互动,相信每个人都有改变世界的力量,在有认知和情感的基础上,选择了从“成功走向有意义”的生活方式,志愿加入到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行业中来。(三)根据中心工作招聘志愿者。中心原先是一个专门做民间法律援助的组织,但是长期的工作实践中,使我们认识到,法律援助并不能满足边远地区少数民族之需要。为提高服务的可及性,中心开发了心理和物质支持服务。业务的拓展需要大量的专业工作者介入,组建本地专业志愿者团队就成了中心一项长期性工作。

    二、以权利为目标,开展妇女儿童志愿者能力建设

    在组建边疆少数民族维权工作志愿团队的基础上,为提高志愿者参与公民社会发展,成就妇女儿童维权使命的能力,中心开展了一系列的能力建设活动。(一)是对社区妇女儿童的维权需求结构及各路志愿者助人动机,对社会公益和志愿者认知进行了调查。根据评估的结果,中心制定了行动方案。结果表明:1、社区中较为普遍的问题有:离婚、家庭暴力、离婚后孩子的抚养、儿童辍学、早婚、妇女儿童跨国流动、对儿童的性侵犯、婚外情、少数民族生育健康知情权缺乏等。2、志愿者虽然对妇女儿童权益问题极为关注和热心,但是,仍然缺乏妇女儿童的视角和社会工作的理念及合法、科学、有效的手段。3、参加公益活动的动机多样。有的是为了助人,有的是为了专业的发展和自我追求,有的是为献爱心,有的是要了解问题,丰富自己的实践经验,有的是要做一个有心的人,还有的是为了社会的需要。对公益事业和志愿者的认知只限于对一般公民行为的认识。(二)是有关志愿工作理念的植入和社会救助技能培训。内容包括:1、边疆少数民族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现状和障碍、妇女儿童权益公益服务的性质和价值、志愿者精神的起源、发展及对人类的意义,法律对妇女儿童的价值和意义,民间法律援助理念等志愿者服务与个人成长。2、社会性别、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培训,增强志愿者对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以及对社会性别、儿童权利的敏感性、学习用社会性别和儿童权利的分析框架,解决妇女儿童的权益保护问题。3、社会救助技能技巧训练。开办律师课堂,聘请执业多年且对妇女、儿童维权问题敏感、热衷的律师,用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诉讼法教学,让志愿者掌握司法救助的原则、程序和技巧方法,开展个案分享活动。分律师组、社工组、妇联组、司法组进行角色扮演,讨论各自在受理个案中的视角、态度、方法技巧。通过分享,提高参与者办理离婚、家庭暴力、儿童性侵犯、婚外情等方面的能力,学习从妇女儿童而非援助机构的需求分析处理个案。4、社会工作理念、原则方法的培训。在学习妇女儿童维权相关法律知识和技能的同时,中心还针对社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发展的需要,将法律援助与社会工作的理论、手法结合起来进行培训,让志愿者在对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的过程中能够协助案主有效地处理困难和解决问题;预防原有或新问题的再发生;增强案主的社会适应能力;发挥其潜在的能力和充实社会的生活技能。

    三、发挥各志愿团队的优势,开展积极有效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

    (一)是发挥志愿者支持网络优势,把志愿者工作做到最基层。中心的大部分志愿者来自于妇联、司法、公安、教育等基层的成员,这些成员从市区到乡镇,形成了一个网络,支持网络成员利用培训所得到的技能技巧,在边远地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这使边远地区的妇女儿童得到最大可能的帮助。(二)是发挥技术支持志愿者优势,增强中心工作的活力。技术支持志愿者团队主要来自于认同中心文化,但不能保证充分时间供给,提供督导和资金支持的法律、健康、教育、企业界人士等,这部分志愿人员愿意付出自己的空闲时间、专业特长,针对社区的特殊问题来开展志愿工作。他们根据中心的需要,在法律方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行诉讼外调解、代书诉讼文书;心理健康方面为案主提供心理支持及健康知识咨询。此外,他们还加入到中心的倡导、研究等活动中,为中心维权工作增添了活力。(三)是巩固核心志愿者团队,保障中心的可持续性发展。核心志愿者团队是在中心任职多年,认同中心文化,在个案援助、预防倡导、组织能力建设、筹集资金方面有工作实践和能力的人员,这些志愿者能深入了解社区的妇女儿童问题,并能全力以赴的投入工作,长期为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妇女儿童提供社会的理解、关心、支持和救助。

    四、民主科学管理志愿者队伍,保障边疆维权人力资源系统的活力

    中心本身就是一个志愿者的团队,人力资源管理是中心永恒的话题和可持续性发展的根本保障,而对志愿者的管理又是中心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问题,在对志愿者的管理方面,中心作了一些积极的探索。一是志愿者的招募。1、志愿者的条件:具有法律、心理、健康专业知识背景,有一定的社会阅历和工作经验,身体和心理健康,认同中心的服务宗旨和文化理念,确实在时间上有保障,愿意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空闲时间不计报酬的为中心的目标人群服务的人士。2、招募方式:通过报纸、广播、宣传单、人传人、推荐等公开方式及从受益人群里招聘志愿者,要通过考试和简单的测试来选择志同道合的志愿者。二是培训。培训的方法:通过授课、阅读参考资料、个别教授、分享、讲座、工作及经验示范、探讨反思等。培训的内容:A、基本理念植入。志愿者、志愿服务活动、志愿精神的定义;志愿者参与价值及意义;志愿者的态度及责任;志愿者须具备的条件及装备;有关服务的期望及安排;有关志愿者守则、工作安全遵守和保障措施。B、入职培训方面的内容。简介服务机构;介绍志愿者活动计划目的、意义及志愿者的角色。C、工作技能培训。社会工作基本理念、了解服务对象的需要;沟通及谈话技巧;处理问题的方法;聆听和辅导技巧;团队合作精神;处理工作压力及挫折等。三是实践中的配合与协调。培训结束以后,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中心加强了与块状志愿者团队的合作,范围包括个案协作,预防干预工作,网络意识、能力发展工作等,并签定了协助意向书,对单个的志愿者则根据其专业特长、兴趣所能、贡献时间的长短安排各个部门开展工作。四是经验交流与研讨。为确实加强志愿者之间的联系,总结工作经验,提高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的可及性,提供信息和情感支持,中心还利用小型参与式培训、大型研讨会等形式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经验交流,共同分享资源,使每个自愿者都得到成长和提高。五是外出参观访问。为借鉴国内同类维权组织的经验,结合自身实际,有效开展我州妇女儿童的维权工作,中心先后组织志愿者到北京、上海考察同类组织的构建、运作、发展情况,特别是学习这些维权组织工作的理念、模式和方法。六是督导。1、由核心志愿者团队组成支持小组,对具体工作进行支持、督导。中心督导小组由三人组成,即有工作经验及阅历,认同组织文化,具有社会工作的理念,及对社会工作有实践经验的核心志愿者,对志愿者在办理个案及开展志愿工作中提出的各种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建立例会制度,中心每周日和每月底定期召开志愿者工作例会,就志愿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给予讨论,对可行的经验进行分享,对志愿者的工作进行跟进。2、聘请专家,组织专家督导小组,对志愿者工作进行技能培训及督导。在开展工作中,对于参加诉讼但较为复杂的案子;或对当事人较为疑难的心理健康问题,经例会讨论,仍无法解决或解决有一定困难的,就此部分疑难个案,中心聘请省级专家或本地的专家进行指导,并针对志愿者需求请专家进行工作技能培训及督导。七是评估。双向评估:建立志愿者例会制度对志愿者的责任心、工作态度、办理个案数量、结案数量、工作的累计时间、案主的满意程度、是否遵守工作纪律、工作完成情况等指标及访谈、问卷、调查研究来综合评估志愿者工作绩效。

    五、志愿者工作开展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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