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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志愿服务
加入日期:2005-9-14 23:22:21    作者:谭建光 
一定的距离。
  四、总结与讨论
  通过对深圳市志愿服务发展的描述与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伴随市场经济发展和传统向现代转型过程中社会新型支持系统的演化轨迹。过去,以中国传统村落社会为主要特征的成员支持系统主要是血缘亲友关系;后来,以计划经济社会为主要特征的成员支持系统主要是党政组织关系,那时的志愿服务如“学雷锋,做好事”等也是由党政推动的运动。如今,市场经济促进了社会分化,传统向现代的转化则逐渐催生新的社会支持系统。因此,正如丘海雄等研究广州下岗工人支持网络时得出的结论:中国已经逐步形成多元化的社会支持结构,社会支持结构已经从一元化向多元化转变(丘海雄等,1998,P36)。由志愿组织自主推动的志愿服务,成为新型社会支持结构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深圳市义务工作联合会作为经济特区产生的独立志愿服务组织,与内地由共青团或民政局组建的志愿组织相比较,缺乏官方色彩,具有明显的民间性、社团性、社会性。民间性指它是社会成员自发组织、自愿参加、自觉从事服务活动。社团性指它虽然是自由组合的团体,但不是松懈、涣散、自生自灭,而是通过自由组织的逐渐完善过程,成为有健全管理体制、发展生命力强和有自我监督机制的团体。王颖等的研究结果表明,这样的社团在代表成员利益和意见、沟通官方和民间、推动横向联系、组织民间自助和互助活动以及行业管理和社会管理等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对我国现阶段的社会整治工作都是大有助益而且是不可或缺的(王颖等,1993,P321)。随着中国体制改革的深化,传统官方组织全面控制社会成员工作生活各方面的状况必然逐渐改变,非必要性的官方组织将会分化、瓦解;同时,社会成员工作生活的许多需求在自我调节之余,又需要社会中间团体来调节。志愿组织作为调节并服务于社会成员利益需求的团体,越来越受到欢迎,也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社会性指志愿组织的服务领域日益广泛,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并能满足社会成员的各种合理需求。正是深圳市义工联的民间性、社团性、社会性,才使得它成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中介组织,除了直接提供志愿服务之外,还经常将居民的利益需求向政府反映,同时也向居民解释政府的公共政策,加强了社会各层次的沟通。
  志愿服务的社会功能体现在三个层面。
  对社会的功能:(1)传递爱心与传播文明。(2)建立和谐社会。(3)促进社会进步。
  对志愿者的功能:(1)贡献社会。(2)丰富生活体验。(3)学习新知识和技能。
  对服务对象的功能:(1)接受个人的服务。(2)加强对社会的归属感。(3)提高生活质量(香港义务工作发展局,1994,P19~22; 深圳市义工联,1997,P3~4).
我们将三个层面的功能进行组合:支持社会整合(社会局面〕↗    ↖增强生活保障      促进自我完善(服务对象层面〕   (志愿者层面〕↖    ↗志愿服务(有组织的服务活动〕
  
  志愿服务对社会成员增强生活保障的功能,包括特殊人士服务,如老人、残疾人、病人等;困难人士服务,如下岗人员、失业人员、流浪人员等;一般人员特殊需求服务,如外来工权益保护、学生助学、边缘青年教育等。通常,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要求,防范生活危机出现是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但是,社会转型时期,由于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健全,加上政府部门的功能未能适应社会变迁的新情况,提供的服务严重不足。这样,志愿组织提供的服务就填补了这些空间,增加对社会成员生活的保障功能,减少因为生活危机出现的社会波动。
  志愿服务对志愿者促进自我完善的功能,主要是志愿者在工作生活场合追求经济利益和名誉地位之外,能通过参加志愿服务而获得充实精神、纯净心灵、完善人性、提高品质的机会。因为,现代人的人性越来越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利益的追求和名誉地位的追求确实成为人们的现实需要,但是,在这些实惠性因素之外,人们同时存在服务他人、贡献社会、体现爱心的愿望。这是使人获得内心安宁、心理平衡所不可或缺的因素。志愿组织的出现,为人们提供了满足非实惠性动机的机会,帮助现代人实现个性完善。
  志愿服务对社会整合的支持功能,是通过对社会成员生活保障和对志愿者自我完善的促进作用而实现的。社会整合是协调社会各个相互分离但又有关联的单位,如阶级、团体、个体等,使其成为和谐状态的过程(龙冠海,1971,P112〕。中国社会转型时期,必然出现各种分化,过分注重个体利益和个人生活的封闭性(在大众传媒环境中与群体、社区疏远〕使得人的信息联系日益扩大的同时陷入孤独无助的境地,这样不仅损害了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客观上也造成社会结构的分裂,引起种种社会问题;许多人文学者、社会学者批评的“现代社会病”逐渐出现,导致社会整合的困难。志愿组织作为民间中介团体有助于加强社会与个体之间的联系,志愿服务作为帮助社会成员的活动加强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这样,社会、团体、个人在新的互助基础上建立密切关系,从而促进社会整合。
深圳市志愿服务的健康发展,还预示着人文精神背景的变化。传统计划经济的条件下,倡导的是无私奉献式的利他意识,或者说是无我、忘我的利他主义,其特征是严重压抑自己的利益,完全为社会和他人做贡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这样否定私利的观念退出社会主流意识,然而又出现另一极端的倾向,即单纯强调个人利益,使利已意识普遍化。由于社会成员的生活从根本上说是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的,极端利已意识很快体现出消极作用而受到排斥。特别是改革开放较早、经济较为发达的深圳市,人们发现极端利已的生活方式,不仅对社会和他人缺少好处,而且对自己追求美好生活也无益处。因为,人人只顾自己的社会生活环境使每个人都无法获得更多的乐趣。所以,率先开展志愿服务的人士倡导的是“有我利他意识”,即在不忘却自我、不否定私利的前提下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落实在深圳市义工联的口号就是“爱心奉献、助人自助。”伴随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渐建立,“有我利他意识”不仅在深圳市日趋普遍,而且对其他省市的人们也产生影响。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当他人价值指向滋长出来的时候,倡导“公平与效率”的价值观念对于人的个性自由与和谐有序价值目标的实现,有着非常特殊的重要意义(苏颂兴,1998,P145〕。志愿者所倡导的“有我利他意识”不仅仅指导服务行为,而且影响着他们自己的生活方式,创造着深圳特区新的人文精神因素。未来这种人文精神因素对中国大陆的辐射作用不可低估。
  (调查过程中得到了深圳市义工联林洁、陈主、梁毅、赖波同志的协助;稿件修改过程得到王思斌教授、蔡禾教授、丘海雄教授、綦淑娟同志、冯小双同志的批评和指正。特此致谢。但本稿的文责自负,存在问题与上述人员无关。)
  1998年11月第一稿
  1999年1月第二稿
  1999年5月第三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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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思斌主编:1998,《社会工作导论》,北京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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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义务工作发展局:1997,《深圳义工参加义务工作动机调查》。
  黄史方:1997,《香港---深圳义务工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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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义务工作发展局:1994,《义务工作期刊》总第一期。
  周红:1993。《对“2267000青少年热线电话”的调查》
丁时照:1994,《高举爱的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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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颖等:1993,《社会中间层---改革与中国的社团组织》,中国发展出版社。
  香港义务工作发展局编印:1994,《香港义务工作》。
  深圳市义务工作者联合会编印:1997,《义工入会辅导讲义》。
  龙冠海:1971,《云五社会科学大辞典·社会学》,台湾商务印书股份有限公司。
苏颂兴:1998,《从传统向自我向他人价值指向的转变----析当代中国青年的人生价值》,载《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1998年第4期。
  通讯地址:广兴市天平架广东青年干部学院谭建光收
  邮编:510507。电话:020-87227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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