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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志愿服务
加入日期:2005-9-14 23:22:21    作者:谭建光 
、交流需求,让他们感到无能、孤单和失望。二是外来打工人员一旦工伤、生病或发生意外,缺乏社会救济、扶助,陷入极端的困境。志愿组织开展特殊人士服务,功能之一是直接帮助特殊人士,满足精神、情感的需求。如策划多种活动,让残疾人参与社会文化、娱乐;组织探访医院,鼓励病人增强信心战胜疾病;开展年轻人与老年人互相交流、互相帮助活动,使老人感受人生的意义。目前,市义工联成员每年参加特殊人士服务超过10万人次。如今,深圳市各老人福利机构、残疾儿童服务中心和其他残疾人服务机构、各大医院和专科医院,大部分都有志愿者定期探访和进行服务。功能之二是通过义工联组织的服务活动,引起社会对残疾人、病人、老人的关心、帮助。虽然志愿者的能力有限,具体提供的服务只能帮助部分特殊人士,但这些行为在全市造成广泛的影响,使尊重特殊人士成为每个市民应尽的责任。在深圳,特殊困难人士称呼义工联成员是“爱的天使”、“真情使者”,就是把志愿者当做社会友善精神的代表。
  3、中小学生服务。随着深圳特区提高开放程度,中小学生成长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首先,特区学生不是在过去封闭环境中成长,而是在中外文化交汇、外资企业遍布各个角落、港商及外商出入频繁的环境中成长,缺乏分辨能力的未成年人受到复杂的影响。其次,特区的家长工作紧张、竞争压力大,很少关心、照顾子女的学习、成长,使得中小学生必须独立自主处理面临的社会难题。再次,深圳特区是由移民组成的城市,90%的居民是创办特区后迁入的人口,跟随父母从内地迁来深圳的中小学生,由于语言环境、学校环境、社区环境发生极大变化,在适应方面遇到困难。还有,一些商家单纯从经济利润角度着眼,针对中小学生进行各种广告宣传,包括某些不健康、不文明的挑逗性、刺激性广告。曾经有一段时期,特区“第一代人创业、第二代败家”成为人们议论的话题,引起社会的忧虑。市义工联针对社会的需求,在90年代初期专门开设中小学生服务项目。如“关心下一代,从聆听开始”的“深圳市学生热线电话”,每个周未专门为中小学生开通,解答未成年人提出的许多看似幼稚、实际上非常严肃的问题;开展“助学”活动,组织志愿者辅导有困难的本地学生、迁入人员子弟、暂住人员子弟学习功课,尽快跟上学校的进度;如开设“家长课程”,利用夜晚、周末向家长传授与子女沟通、对子女表示爱和关心的方式及技巧。这些服务着眼于社会的未来,保障青少年成长为对社会发展进步有益的成员,其积极功能不可低估。
  4、法律援助服务。深圳特区的“两外”特点明显:一是外资企业多,二是外来打工者多。我国过去的政府干预、法律干预主要是针对国内的本地单位、本地人员,对于境外人士投资企业和流动劳动者缺乏明确的监控机制。所以,特区创办之日起劳资纠纷、雇工纠纷就大量出现。市义工联成立之初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帮助本地劳动者与外来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文献记载的一个典型事例表明依法维权工作受到的关注:
1989年10月的一天下午,23位情绪激动的打工者来到了市义工联所在地,递交了一份有70多位工人签名的投诉信。
  “我们厂停滞不前工了,可外商还欠我们全厂170我名工人4个月的工资、津贴和加班奖金。工友们有的连吃饭钱都拿不出来,管理人员还要赶我们走。
  “请你们为我们作主,帮我们解决问题。”
  “老板要再不发工资,我们就弄坏他的设备,让他好看。”
  市义工联的工作人员非常诚恳地对他们说:“请给我们一点时间,一定给你们满意的答复。”
  没有推诿、搪塞,志愿者凭着一颗火热的心,第二天就联系到市劳动监察大队,第三天就找来该合资厂的负责人员。问题往桌面一搁,很快达成几条协议。半个月之内,工人们如数拿到了自己的劳动所得。(丁时照,1994)。
  当时,外来工有权益问题,不懂得找劳动部门和司法部门,有关部门惯于传统工作领域而较少过问这些权益问题。义工联作为民间团体,成为联系权益保护和发挥法律功能的纽带。后来,随着深圳特区法律的逐渐健全,义工联将参加志愿服务的司法界人士、律师组织起来,成立专门的法律援助组,全面维护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这时的服务内容不局限在劳资纠纷,还涉及产权纠纷、婚姻纠纷、人身侵犯、养育权利等,包括义务提供法律咨询、义备撰写诉讼、义务辩护等。志愿组织不仅帮助社会成员解决法律困难,而且通过依法维权活动进行宣传、扩大影响,促使广大市民和暂住人口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学会合理运用法律武器。
  5、社区志愿服务。社区志愿服务是社区服务的一部分。社区服务是在政府的统一规划和指导下,以一定层次的社区组织为主体,以自助――互助的广泛的群众参与为基础,既突出重点对象,又面向全体社区成员,用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来增进公共福利、提高生活质量的区域社会服务(唐均,1992,P131)。在深圳市,社区服务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有偿性服务,主要由民政部门、街道部门提供,设置许多方便居民的措施、条件,在服务居民生活的同时适当收取劳务费用。二是志愿服务,主要由义工联建立在各个社区的义工服务站提供,面向社区有困难的居民开展无偿性、奉献性的服务。深圳市义工联于1996年正式启动“义工社区服务计划”,以“参与社会事务,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包括“情暖万家”行动(为特定对象上门服务)、“欢乐万家”行动(社区文化服务)、“文明使者”行动(对外来人口教育服务)、“美化家园”行动(社区绿化服务)、“共建公益”行动(开展社区内公益服务)。至今,已经在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区建立了110多个“社区义工服务站”,使志愿服务的网络延伸到千家万户。我们调查期间,正值南山区一个房地产商建设的生活小区中举办“义工服务站”挂牌仪式。原来,是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主动找到义工联,以免费提供场地和设施为条件,请求在其新建成的生活小区设立“义工服务站”。因为,物业管理公司认为:首先,建立义工站能够及时为居民提供服务、传播爱心、树立良好风尚;其次,义工站也是一个名牌,是信誉的象征,拥有义工服务站的生活小区能够让居民更加放心地购房入住。在推销宣传中特意突出义工站标志,成为该小区值得自豪的因素。调查组重点考察了莲花北生活小区义工服务站、平湖村义工服务站、宝恒工业区义工服务站,发现它们主要开展社区卫生、绿化、美化活动,开展义诊和康复活动,帮助居民看管小孩,协助社区治安管理,帮助有困难的家庭做家务;同时组织人员外出到老人院、孤儿院慰问演出,到社会上进行公益宣传。一位老人说道:“自从有了义工站以后,丢单车的事情少了,年轻人也不乱放单车了。大人、小孩都不踩草皮,不将果皮、纸屑扔到草皮上了。应该说居民的社会责任感、环保意识比以前增强了”(摘自1998年7月13日访问记录)。近年来,深圳市义工联特别重视社区志愿服务,它不仅是生活小区建设发展的需要,也是现代化社会发展落到实处的需要。社区志愿服务作为现代化社区服务的一种类型,对社区生存、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具有积极的支持功能。
6、社会调查服务。义工联开展的社会调查主要是民意调查,主要目的:一是了解社会对志愿服务的需求,以便更科学有效地开发服务项目;二是了解社会成员利益变化动向并向政府部门汇报,争取采取积极措施满足其合理要求;三是发现社会问题并通过媒介进行报道,引起各界人士重视关注。志愿者开展的第一次调查服务,是1990年进行的?外来临时工权益保障情况调查?。30多位志愿者利用周末分别到几个大型工业区,向外来工发放调查表,同时进行咨询服务活动。这一天共接待遇12000人次,发放问卷3200份,直接咨询220多人,接受设诉20多宗。调查结果通过团市委转呈给市委、市政府之后,受到高度重视,提出的一些解决问题的措施如取消企业对员工的合理限制、强制企业实行工伤赔偿、开展企业用工制度大检查等,很快被市政府采纳和实施。后来,市义工联又开展14项大型调查,对涉及人们工作利益、生活利益和学生学习利益的重要课题进行分析,提出的对策有利于特区各项制度的更加完善。后来,随着区、镇基层志愿组织的建立,义工联又发动各级志愿组织开展调研活动,如龙岗区关于农村“四不人员”(不读书、不打工、不种田、不经商)状况及其教育对策的调查,宝安区关于下岗人员困难及春解决对策的调查,南山区关于市政建设及其对市民文明素质提高需求的调查等,都对社会服务的深化有参考、借鉴价值。由于志愿者调查活动与政府调查活动、企业调查活动不同,既不是以官方面目出现,也不是为了产品宣传,而是真心为社会成员服务,通过平等交流获得各种信息,为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参考,所以,志愿者的调查比较真实、深入、有代表性,往往引起社会舆论的关注,也得到政府的重视。
  此外,义工联还开展公共政策服务、边缘人员服务、心理咨询服务等。并且,服务项目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需求变化做出调整,力求能够发挥积极功能。
 (四)志愿服务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深圳市的志愿服务,作为在社会转型过程中诞生的新兴事物,由于适应社会成员的需求而获得较快发展,成为中国志愿服务事业的一种示范。然而,受到客观条件限制以及人们观念意识差距的影响,深圳市义工联在推动志愿服务方面也遇到种种困难、产生不少问题。一是志愿者资源不足。虽然经过十年的努力,义工联成员由最初的19名增加为30000名,增长速度很快。但是,与社会需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美国统计约有20%的人参加各种志愿组织的服务活动,香港也是20%的人参加志愿服务。照这种比例计算,深圳市1997年的常住人口达379.64万,其中户籍人口109.46万。暂住人口270.18万按户籍人口计算,20%居民参加志愿服务,应该是20万人;按常住总人口计算,20%居民参加志愿服务,应该是70万人。目前,正因为志愿者资源严重不足,市义工联开展的主要是一些典型的、集中的服务活动,或在部分义工站试行长期服务,还没有做到将服务网络延伸至所有社区。二是志愿服务对象限制。由于志愿服务观念上的差异,使得服务领域的开发受到阻碍。国外的志愿服务已经从神圣化向日常化转变。神圣化是指专门从事特殊的、有崇高意义的服务;日常化是针对社会成员任何合理的利益需求开展服务。深圳市的许多志愿者,仍然受传统观念影响,认为志愿服务就是专门针对老人、残疾人的服务,或者特殊者的服务,而不能将服务视野扩大到社会成员的全面需求。这样,严重局限了志愿服务领域的开发,使义工联出现“事没人干,有人没事干”的状况,降低了服务效率。三是志愿者管理的困难。志愿组织是自由度较大的民间团体,每个成员都有充分的自由发挥余地。然而,义工联的许多成员习惯于传统组织的安排与指挥,希望由秘书处布置服务项目、调配服务人员、进行服务监督,而缺乏自主能动性。这样,不是每个志愿者都积极开发服务领域,创造服务技巧,总结服务经验,而是等待义工联安排,使得志愿服务缺乏生机与活力。四是志愿组织的独立性不够强。虽然,深圳市义工联与内地的青年志愿者组织比较,独立性明显增强。由于内地许多青年志愿者组织是与共青团组织合成一体,团干部是志愿组织管理者,团员也是志愿者,服务活动流于形式,缺乏生命力。深圳的志愿团体是由社会人士独立组成,独自策划服务活动,逐渐成为社会的中间团体。然而,由于特区仍有传统计划经济及管理模式的影响,志愿服务也受到传统组织模式的制约。如义工联挂靠在团市委,一些服务活动受到团工作的影响;人员与经费的支持要靠市委、市政府领导特殊批准,对“人治”的依赖程度较重。五是志愿服务的社会支持网络欠缺。在欧美发达国家,志愿服务的社会支持网络完善,除了政府支持、媒体支持之外,还有宗教机构支持、企业支持、社区机构运行、民间机构支持等等,许多社会团体成为志愿服务的积极支持和推动者。在中国,包括深圳市,其它类型的民间团体极不发达,无法为志愿服务提供支持,企业支持志愿服务也没有能够享受免税的优惠(外国企业可用一定数额赞助志愿服务的款项代替交税)。所以,义工联开展的志愿服务在资金、财物、场地方面遇到种种困难。总而言之,虽然深圳市的志愿服务为中国内地做出超前探索、取得极为可贵的经验,但是,与社会成员的需求相比仍然有较大的差距,与外国志愿服务水平比较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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