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上的许多国家,志愿者活动正在逐步走向制度化、组织化和义务化,尤其在西方发达国家,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了志愿者的队伍当中。比如邻国日本,就有50%的国民参加过志愿服务活动。
新加坡的志愿者也称为义工。志愿者组织人民协会,前总理李光耀一直任主席。新加坡对志愿者的奖励是多层次的,例如人民协会的社会服务奖依据志愿者每年服务的时间和业绩分为“公共服务奖”、“公共服务勋章”、“公共服务星条勋章”,每年国庆日由总统或总理颁奖。
泰国政府为倡导志愿服务风气,规定大学毕业生要到贫困地区做1年的志愿服务,服务满1年后,毕业生有更多的机会得到一份好工作。
法国的志愿服务则走向法律化。法国法律规定,年满18岁的法国男性,符合条件者都必须履行国民志愿役,违规者处2年有期徒刑。国民志愿役分兵役与民役(警察、消防队员或海外援助等)。
墨西哥政府规定每个大学生在校期间至少要从事6个月的志愿服务,否则无法获得毕业文凭。据统计,墨西哥每年入校的大学生约有40万人,每人有半年进行志愿服务。